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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盜刷3千次 男落網稱「越刷越爽」

2014/08/01 08:00

〔記者鄭鴻達、張勳騰/頭份報導〕2年來在桃竹苗地區盜刷信用卡,被受害店家稱為「閃靈刷手」的35歲李姓男子,前晚在苗栗縣頭份鎮重施故技時,被店員識破報警逮獲送辦。李男供稱盜刷時心情會「莫名興奮、有成就感」,已盜刷約3千次,所得3C產品等贓物全數丟棄,警方持保留態度,還在追查。

刷得贓物全數丟棄

警方調查,李男目前無業,自101年開始盜刷他人信用卡購買手機、3C產品。前晚他在頭份市區自強路某3C連鎖店盜刷HTC M8手機,因鄰近店家都曾受害,互相通報有「閃靈刷手」橫行,被提高警覺的店員發現可疑,報警到場盤查,李男坦承犯案,被警方帶回偵辦。

警方從他頭份住處與包包內起獲9家銀行發行的28張信用卡,目前已有6名受害者出面指認。李男供稱,這些信用卡都是持卡人在賣場及超商消費後不慎遺留在櫃台,他趁店員不注意時取走,再到其他賣場盜刷。

李男供稱盜刷時會「莫名興奮、有成就感」,雖明知觸法,仍不斷犯案,盜刷多達約3千次。由於盜刷是為享受那種越刷越爽的快感,得手的商品都已丟棄,且因次數實在太多,已記不清盜刷購買哪些東西及金額到底有多少。

警方對於李男的說詞存疑,認為不合常理,將與受害者及店家、銀行釐清案情,並追查他盜刷購買的品項及金額,昨天訊問後依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等罪嫌,將他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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