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煙毒案 犯罪率 煙毒犯佔2成5
2005/08/29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根據台中地檢署一項統計數字發現,煙毒犯出獄後,再犯其他刑案的比率,已佔所有犯罪案件的2成5,顯示煙毒犯已成為最龐大的犯罪人口。檢察長江惠民表示,吸毒只是危害自己的說法已經不成立了,如何有效掃蕩以及監控煙毒犯,目前已經成為防範犯罪的重要課題。
煙毒犯已成治安隱憂
江惠民指出,所有犯罪案件中煙毒案件佔2成2,但是煙毒犯出獄後再犯其他刑案(非煙毒案)竟高達2成5,此乃重大警訊,顯示煙毒犯已成為最大宗的犯罪人口、國內治安最大的威脅,司法單位對煙毒犯再犯其他刑案,必須採取有效壓制的作法,才是防範犯罪及維護治安的根本。
出獄再吸毒達5成5
江惠民說,這是歷年各項統計數字中,首次出現的差異。一般人認為煙毒犯很難戒治,出獄後再次吸毒的情形很普遍,統計數字也顯示的確如此,煙毒犯再犯率高達5成5;而若從統計數字再分析,又可發現因煙毒而發生的其他非毒品案犯罪者,已佔全部犯罪案件的四分之一,超過單純的煙毒案(佔2成2),因此吸毒者只是殘害自己的說法,完全不成立,司法人員不能再存有這種想法。
據法界人士指出,這個數字將挑戰部分主張「吸毒除罪化」者的想法,因為數據顯示,吸毒人口直接影響到社會治安,成為社會治安最大的惡瘤。
另外,統計中也發現,因煙毒而犯罪的前5大犯罪形態,有竊盜、強盜、搶奪、槍砲及殺人,均屬於重大刑案,尤其是殺人、槍砲、強奪及強盜案,正是民眾對治安惡化印象的主角,司法單位有必要加強掃蕩煙毒、減少吸毒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