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非農業區禁用除草劑 明年5月上路
2018/12/08 06:0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將於明年五月上路,公告非農業區禁用除草劑,學校、公園、濕地僅限人工除草,農地經三分之二以上土地權利人同意,也能公告禁用除草劑,違者最重可罰五萬元,為保育農地生態解套。
農地經2/3以上地主同意 也可禁用
環保局表示,農藥管理法僅針對除草劑使用不當開罰,卻未規範非農業區使用,近年來除草劑被濫用,影響民眾生活品質,訂定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除了農業區土地、農牧及林業、養殖用地、實際從事農業及園藝使用土地等,其餘區域禁止使用除草劑。
值得一提的是,高市自然生態豐富,透過市府立法規範,茄萣、鳥松濕地等,將受到法令保護,包括學校、公園等,均要求人工除草,禁止使用除草劑,有助維護自然生態環境。
高市野鳥學會為瀕危一級保育類草鴞請命,全國剩下不到百隻,中寮山及燕巢淺山一帶農地是草鴞棲息地,曾發現農民使用除草劑,間接影響草鴞生態,力促市府立法保護。
環保局為維持生態或環境保護,可以公告一定區域範圍內禁止使用除草劑,只要取得一定區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三分之二以上,及所有或使用面積合計達全部土地面積三分之二以上者同意,農地也能禁用除草劑,維護自然生態與生物多樣性。
違規使用除草劑可罰五千至五萬元
環保局近來公告高市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預計明年五月上路,民眾檢舉除草劑不當使用案例,將派員前往稽查,進行土壤、水樣及動(植)物等檢體採樣送驗,經查違規使用除草劑可罰五千至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