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警再涉濫倒廢棄物 遲未清理
2017/05/12 06:00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曾列名欠稅大戶榜首、金額達四千六百多萬元的雲林縣警察局秘書室警務員李國恩,又涉廢棄物濫倒,地點就在虎尾衛生掩埋場旁一處窪地,回填營建廢棄物兩萬餘立方公尺,被查獲後遲遲未將土地回復原貌,檢察官昨天與相關涉案人到現場實勘,要求李國恩擬定清理計畫。
二○一四年遭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爆料欠稅達四千六百餘萬元的李國恩,當時李與妻子共同經營一家未登記的砂石公司,警方二○○六年接獲虎尾稽徵所通報李涉嫌逃漏稅七千多萬元,法院依「商業會計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二○○九年遭停職一年,隔年申請復職,按月扣繳薪水約兩萬元償還欠稅。
檢方送辦 卻遲未回復原貌
去年民眾檢舉虎尾鎮過溪子段土地有人非法掩埋、傾倒廢棄物,面積約一甲地,檢察官吳文城花半年時間調查,發現涉案人是李國恩,遂發動搜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涉案七人移送,現由地院審理。
案件送法院審理逾半年,李國恩等人並未提出清理計畫書,任由廢棄物持續污染國土;吳文城透過國土保育平台,請雲林縣環保局發函要求相關人等儘速清理,以避免二次污染,昨會同環局人員會勘。
周姓土地管理員及李國恩均辯稱不是他們不願清理,是檢察官要求保存證據,以致未清理;李國恩也表示,土地是同學所有,提供土地掩埋建築廢棄物未向其他業者收費。
掩埋廢棄物的土地已變賣更換地主,地面也被挖水坑作為沙石洗選場,現場也被破壞,而「清理計畫書」屬書面資料,與現場是否會變動也無關係,明顯是脫罪說辭。
環局下通牒 會代清再求償
環保局表示,現場掩埋的多屬建築廢棄物,初估數量約兩萬兩千五百五十立方公尺,清理費用估計達數百萬元,如果涉案人不清理,環保局會代清再依法向相關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