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斜停占停車格 恐吃900元罰單
2016/08/28 08:00
嘉市7月起開出近40張罰單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汽車未依停車格停車,小心吃上罰單!嘉義市政府今年四月在民生南路之興業東、西路至杭州五街的路段,劃設路邊停車格,將自九月一日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在此之前,因民眾檢舉有車主見停車格旁有公園步道,竟將車子「斜插式」停放於停車格,車身甚至侵入步道,屬違規停車,七月以來,警方開出近四十張罰單,車主省了停車費,卻恐挨罰九百元,得不償失。
嘉義市警察局交通隊業務組長陳明桐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九項,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如果「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罰款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通常汽車開罰九百元、機車六百元。
市交通觀光處交通行政科長賴義龍表示,為讓民眾有適應期,停車格雖已劃設,但尚未實施收費,本月二十三日上網公告九月一日起收費,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每小時二十元,收費時間每天上午八點到晚上十點;交觀處將會同市府建設處公園管理科,在公園及停車格間規劃阻隔設施,改善步道受阻的現象。
昨有網友將民生南路上違規停車的照片,上傳臉書社群「綠豆嘉義人」,並貼文質疑「這樣怎麼收停車費」、「想停車的人該怎麼辦」?另有民眾反映,機車停車格遭汽車占用,或汽車停車格遭機車停放等亂象。
一名周姓女子受訪說,如文化路、秀泰影城附近,停車格一位難求,有時更見停車格被車子停一半,或車子停在兩個停車格之間,佔到後方車主停車空間,「看了就很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