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燃燒設備空污排放標準 明年更嚴格
2016/08/26 06:0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市府環保局防制細懸浮微粒PM2.5,新訂「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針對前驅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加嚴排放標準,最重可罰一百萬元,預計將於明年上路,搭配總量管制削減指定污染物,雙管齊下,改善空污。
高市是台灣重工業之都,固定污染源負荷占全台約四成,空氣污染十分嚴重。根據環保署統計,高市PM2.5來源以鋼鐵工業一成八最多,大多發生在十二月至三月,因大氣擴散不佳,光去年冬天,PM2.5「紫爆」約二十二天。
市府環保局統計,高市前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是三萬六千噸、硫氧化物排放量達兩萬六千噸。去年六月公告為總量管制區,列管四百七十六家大型工廠,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粒狀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達四十噸,要求工廠排放污染源三年內減量五%。
環保局新訂「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針對以瓦斯、重油、煤炭為燃料的工廠,限制硫氧化物排放標準從三百ppm,加嚴為不得超過一百ppm;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從兩百五十ppm,加嚴為不得超過一百五十ppm。
影響300業者 最高罰百萬
環保局清查有三百家業者,如台塑、中鋼等,藉以要求業者使用較潔淨的原燃料或裝置防制設備,如改用天然氣等設備,違者可依空污法開罰十萬至一百萬元。
空噪科科長鄭嵐表示,加嚴標準將於明年公告實施,預估高市硫氧化物排放量將可年減一千兩百噸、氮氧化物排放量可年減七百五十噸,可望降低PM2.5排放量,達到節能減碳,改善空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