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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蓋蓄水池用2O年 地主恐被罰

八里荖阡里山坡地坐落了十多座蓄水池,是二十年前省政府時期幫農民所蓋,作為灌溉農地用。(記者葉冠妤攝)

八里荖阡里山坡地坐落了十多座蓄水池,是二十年前省政府時期幫農民所蓋,作為灌溉農地用。(記者葉冠妤攝)

2016/07/31 06:00

無使用證明 官方找不到當年資料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廿年前省府補助蓋農用蓄水池,卻因當時沒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八里區將近二十座蓄水池的地主都面臨六至卅萬不等罰鍰,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找不到原始興建資料,導致新北市府也無從核發許可,整件事成了「無頭公案」,沒人能負責。水保局台北分局與市府回應,將安排現勘,盡速認定蓄水池是由哪個單位補助施作。

八里荖阡里、米倉、埤頭里山坡地約廿座一百噸的蓄水池,多為民國八十五至九十年間,由當時的省府補助興建,讓農民灌溉農地用。去年年中,莊姓農民想要將自己土地上的埤塘廢溜,請市府單位會勘辦理,卻意外被發現農地上有一座蓄水池,經查因沒有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涉有違反農地農用違規行為。

地主︰當初政府送的 卻被指偷蓋

莊姓農民喊冤,「當初政府要送給我們,我們當然很高興」沒有多想,現在卻指是農民自己違規偷蓋,開出勸導單,政府查了整整一年,至今還沒辦法給個答案。

因該農地位於林口特定區計畫內,在範圍內的土地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等行為,違反了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將可處以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過,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長張麗珍表示,莊姓農民一案尚在釐清階段,城鄉局目前只有開勸導單,還沒有進入裁罰程序。

莊姓農民說,雖然目前只有他一人收到勸導單,但附近將近廿座蓄水池,等於近廿個地主都可能遭殃,有的人已經七老八十,難道還得奔波於各單位找證明?且主責造冊的水保局說「因已過檔案保存期限,無從查閱」,讓人無所適從。

先開勸導單 水保局將現勘釐清

水保局台北分局副分局長高伯宗回應,因資料已過保存期限,沒辦法調閱,但據退休人員說法,當年水保局並未補助八里地區建蓄水池,也有可能是經濟部水資局或地方政府補助,水保局將至八里現勘,進一步釐清。

農牧科長張麗珍表示,若水保局能出示蓄水池造冊資料,市府才有憑據核發使用同意書,但假設因年代久遠難以考據,市府也會站在幫助農民的立場,只要水保局認可蓄水池身分,市府就會直接發給農民容許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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