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石膏豆花 永昌混很大送辦
〔記者何玉華、邱紹雯/綜合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漏夜追查,昨證實盧佳食品生產的豆花確實使用了工業級石膏原料,不可食用,案情再度逆轉。衛生局已通報相關縣市追查十六家下游廠商的石膏粉流向。
緊急追查16家下游流向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盧佳向第一化工買入石膏,第一化工堅稱向永昌石膏化工公司購買的石膏粉是食品級,但衛生局發現,永昌涉嫌將工業級石膏裝入標示食品級石膏的外袋販售,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函辦,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八百萬元以下罰金。
工業石膏裝入食品用袋子
林冠蓁解釋,目前法規只有生石膏(二水石膏)可供食品添加物使用,十一日到永昌化工公司追查發現,永昌從中國進口食品級二水石膏與無水石膏(工業級)兩種,食品級石膏供應下游業者製成豆腐,工業級石膏則假冒食品級石膏,販售給下游業者製成豆花。後者今年至昨天共進貨四千八百廿五公斤,出貨四千六百七十五公斤,餘量全數封存。
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說,化工用石膏所含的鉛、鎘或砷等重金屬濃度較高,長期攝取恐影響肝腎功能或造成基因突變。
北市衛生局昨晚表示,第一化工第一時間向稽查人員出示永昌的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已由警方釐清第一化工是受害者還是涉嫌詐欺,在真相釐清之前,已要求業者預防性下架回收相關產品。
第一化工負責人陳鴻年說,他也是被蒙在鼓裡,全案已進入調查,不願再多說;衛生局強調,一旦確認第一化工說謊,業者不僅涉及刑責,可再依法重罰三百萬元。
衛生局表示,第一化工向永昌進貨五二五公斤,大包裝銷售對象有四家廠商,包括儒德有限公司、盧師食品、多元創思文化及建星化工原料,共出貨三五○公斤,清查庫存只剩一包廿五公斤裝被當場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