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圈選校長 全教總:苗金兩縣違法
2014/09/03 06:00
〔記者林曉雲、吳正庭、蔡政珉/綜合報導〕中小學才開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天公開批判金門縣、苗栗縣由縣長最後圈選校長,明顯違法,要求教育部國教署確實依法行政,停止官官相護。
國教署:依法確實不宜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直批,國民教育法明確規定,中小學校長應由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組織的遴用委員會遴選,亦即不應該是提出數位候選人,由縣長作最後決定,苗栗縣雖然訂有自治條例,但與中央法律牴觸應無效。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則表示,國教法已實施十五年,校長由縣長圈選已經變成官派,希望下學年能儘快改正。
國教署長吳清山表示,依法的確不宜由縣長圈選,將邀集相關縣市開會,也將修改國教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作明確規範改正。
苗、金縣府:地方職權
金門縣教育處長李再杭表示,校長遴選屬地方權責,若教育部行文改善,縣府將重新檢討;苗栗縣政府表示,苗栗縣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依國民教育法授權制定,經縣議會通過,並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報請教育部備查在案,全教總的質疑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