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拒給自治投票名冊 師生批民主倒退/校方:保護個資 教部:依大學法應積極輔導扶助學生自治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大學師生昨控訴,校方不提供在學學生名冊,使學生會無法自治投票,痛批阻撓學生選舉、民主倒退卅年;校方回應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希望找其他方式進行學生身分查證。教育部則表示,依大學法,各大學應積極輔導扶助學生自治,必要時將請主管個資法的國發會釋疑。
台大學生會長涂峻清說,每年五月、十二月進行學生會長、各系所學生代表選舉,需全校在學學生的名冊辨識有投票權學生,早期校方都提供名冊助選舉進行,過去三、四年一度改電子投票,連結校務系統比對,卻發生網路系統癱瘓、投票停擺甚至選舉無效等,這次決議回歸紙本,校方卻拒絕提供學生名冊。
台大校方表示,提供全校學生名冊供學生代表選舉,有違反個資法第十五條與第十六條之虞,將輔導學生用無違法疑慮的方式進行選舉;也擬發送公文,向教育部等詢問該情況如何解釋與處置。
學生會:僅索取學號 仍被拒絕
涂峻清則說,學生會索取的名冊僅包含姓名、學號及學院別,沒有更多個資,與校方溝通過程中,甚至退讓到只需要在學生的學號即可,拿來辨識有無重複投票問題,結果校方仍舊拒絕,涉及打壓學生自治。他強調東華大學就用學生名冊辦理投票,並無問題。
東華大學主秘古智雄指出,校內提供紙本名冊給學生會進行投票選舉,但上頭僅有姓名跟學號,且用完就要回收,評估並無個資外洩疑義,也不會把名冊弄成電子檔給學生,對於個資保護盡量慎重。
東華:提供紙本名冊後回收
教育部青年署長羅清水表示,學生自治可啟蒙民主、養成公民意識,大學法第卅三條也賦予各大學應輔導學生自治組織,各校應以積極態度協助其發展,將請台大平等互惠並多元開放,主動與學生會討論可行方案;至於個資法適用疑義,必要時將請相關主管機關國發會釋疑。
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痛批,台大校長管中閔為爭自己職位而高喊大學自主,如今卻阻擾學生選舉,讓台大校園民主倒退卅年,呼籲回頭是岸。台大教授陳東升也說,經詢問成大、暨南等校,建議派教職員持名冊幫學生投票比對,校方卻也不願,實非該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