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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基因歧視 美立法通過

2008/05/03 06:00

〔編譯張沛元/綜合華盛頓二日外電報導〕美國眾議院一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禁止基因資訊歧視法案」,明文禁止雇主與保險公司根據個人基因檢測結果拒絕工作申請、升遷、醫療保險給付或津貼。預料布希總統很快就會簽署這項法案。

眾議院以四百一十四票對一票,通過這項被國會議員與倡議人士形容是二十一世紀的第一個重大民權法案。參院已在上週以九十五票對零票通過該法案。

眾議院多數黨民主黨領袖霍耶說,在這項法律的保護下,雇主今後在決定聘僱、革職、升遷與工作指派時,將不得以個人基因資料作為考量;保險公司也不能根據要保人的基因資料,來決定是否納保、保費等級及考慮排他條款。換句話說,保險公司不能基於基因資料來提高保費或拒絕投保。

霍耶表示,該法案內容不僅有助於打擊歧視,還有益於研究工作,讓那些擔心自身遺傳基因可能引發重病的民眾,能在無須擔心保險理賠的情況下,勇敢接受檢驗。美國聯邦法律已禁止種族與性別歧視。

美國國家人類基因組研究中心主任柯林斯說,膚色與性別都是DNA的一部分,「難道其他的DNA不該也被列入保護傘之下嗎?」他說,研究人員支持這項法案,因為美國人過去因不希望雇主或保險公司利用基因資訊來對付他們,因此拒絕接受基因檢測或受檢時使用假名與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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