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Google壟斷新聞流量 美媒聯盟籲修法
不滿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兩大科技巨擘主導全球網路新聞流量,並掌握絕大多數網路廣告營收,美國「新聞媒體聯盟」(NMA)約兩千家新聞機構10日向美國國會陳情,要求放寬聯邦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的限制。(法新社資料照)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由於不滿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兩大科技巨擘主導全球網路新聞流量,並掌握絕大多數網路廣告營收,美國「新聞媒體聯盟」(NMA)約兩千家新聞機構10日向美國國會陳情,要求放寬聯邦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的限制,准許新聞機構聯合起來與兩大企業協商,防止其大賺無本生意,同時確保新聞媒體產業的健全和品質。
批科技業賺無本生意
隨著數位浪潮來襲,傳統和網路媒體越來越仰賴臉書、谷歌等新聞中介平台,例如近半數美國成年人瀏覽新聞的管道即為臉書。美國網路行銷研究公司「eMarketer」的數據顯示,臉書和谷歌今年預計攻佔全美60%的網路廣告市場,儼然形成「數位雙寡頭壟斷」。
由美國、加拿大約兩千家新聞機構所組成的新聞媒體聯盟,及規模較小的媒體集團和地區性報社等,10日齊聲向臉書和谷歌發出怒吼,稱因這兩家企業主宰網路新聞流量和網路廣告,無論新聞資訊呈現方式、優先順序和收費事宜,新聞媒體只能被迫屈服他們的規定。
該聯盟主席查維恩在華爾街日報撰文抨擊,臉書和谷歌沒有僱用記者,沒有挖出貪腐醜聞,沒有派記者赴戰地或運動比賽現場採訪。不僅如此,臉書和谷歌的過度壯大,是假新聞大量產生和廣為流竄的箇中原因。
儘管如此,在「聯邦反托拉斯法」限制下,各家新聞機構無法集中力量與臉書和谷歌展開有效談判。
放寬反托拉斯法才能協商
查維恩指出,倘若國會同意在該法上部分放行,他們將會尋求臉書和谷歌制定更嚴格的智慧財產保護措施、擴大數位訂閱範圍,並且要求更公平地分享廣告營收和用戶相關使用數據等。新聞媒體將可嘗試推行更多樣化的新聞傳播方式,也有更多籌碼維持高品質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