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利刃鎖人!法院廣泛使用出境禁令 外籍人士陷困境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在中國,出境禁令已成為一種常見的法律手段,許多外國高管和商人無法離境,因而陷入困境。這不僅引發外界對在中國經商風險的擔憂,也成為美中關係的另一難題。
《華爾街日報》1日報導,在武漢肺炎疫情後,中國政府正全力吸引外資企業重返,但卻未解決一大隱憂:在華外籍人士可能無法離境。一項調查發現,中國法院廣泛使用出境禁令,限制包括高管在內的外國公民離開中國,往往源於一般的民事糾紛,如金錢糾紛或僱傭糾紛,主因是有關當事人涉及未了結訴訟。
一名美國高管便遭遇這種窘境。該高管維勒斯(Harry Clifford Villers)於2016年被限制出境。根據相關文件顯示,他當時在上海擔任浴爐製造商「蘇州確熱製造公司」(SureHeat Manufacturing Suzhou)總經理,其子公司爆發薪資糾紛,導致多名員工提起訴訟,維勒斯隨即被法院禁止離境。
類似情況廣泛存在。《華爾街日報》在法院數據庫中發現37宗限制外國公民出境案例,包括外籍高管、律師、企業家等;律師則表示實際數字高得多,學界已發現超過150起案例。多名受影響者在事發後才得知自己不能離境,且往往無從得知解除禁令的時間。
中國法院資料庫裡的案件包括數例美國人因未付應付款或未履行債務而滯留在中國,還有一名台灣籍餐館老闆與德國籍合夥人在股權問題上意見不合,另有伊朗商人因積欠一名員工7000美元(約新台幣22萬元)而被禁止出境。
中國外交部則回應,歡迎外國公民來中國,將保障其行動自由,但對有未了結民事案件或涉嫌犯罪者,法院可依法限制出境。
分析人士指出,中國透過這種手段施壓,不僅令外資企業裹足不前,更加劇了與美國的外交糾紛。儘管美中雙方均主張法治,彼此的法律差異和詮釋分歧,正在影響跨國公司的正常營運與人員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