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自由再倒退 港府倡國安相關節目毋須「中立」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2年多以來,媒體自由嚴重倒退。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17日進一步宣布,有意免除電視台和廣播電台播放國安法、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節目的「中立性」要求,即毋須安插反對意見。此外,轉播中國「信譽良好媒體」提供的節目或頻道時,也不用遵守「本地業務守則」,種種舉措都使媒體自由再度受創。
香港通訊局17日針對放寬或更新電視台及電台節目和廣告標準業務守則,提出11項建議,並展開為期1個月的公眾諮詢。其中一項建議是,電視台及電台節目必須「中立」的規定,不適用於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或有關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因為相關機構若為了恪守中立,而在節目中加入反對言論,可能有觸犯法律的風險,也可能面臨投訴。然而,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指港府誤解中立之意,認為中立報導才能促使社會了解國安法。
據了解,香港通訊局2月間即強制要求電視台和電台,每週必須播放至少半小時的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
香港通訊局另一項引發議論的建議是,電視台和電台直接購買轉播中國「信譽良好媒體」所提供的節目或頻道時,也應免除遵守本地業務守則的規定,即不必像香港本地製作的節目一樣,遵守香港的監管規定。該局沒有定義何謂「信譽良好媒體」,僅表示隨著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及其他中國地區逐漸融合,從優良中國媒體購買節目在香港播放,有助於港人了解中國。有業內專家認為,這將增加在香港播放的中國節目數量。
媒體觀察人士指出,上述新規定可能導致香港媒體進一步自我審查,為香港社會公開辯論爭議問題畫下句點。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認為,在「一國兩制」下,媒體會讓政府承擔責任,不會成為政府的大聲公,更不會變成政府的一部分,香港和中國應保有各自獨立的空間,製作及報導自己的新聞,「中立性至關重要,是媒體的基本原則」。
據報導,香港公共廣播機構「香港電台」在去年香港主權移交25週年期間,就已開始播放中國「中央電視台」和「中國國際電視台」的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