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再增5人認罪 黎智英等3人維持不認罪
包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內,26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去年的六四維園集會,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圖為今年二月香港民主派人士在法院外舉起「悼念六四無罪」布條。(美聯社檔案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包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內,26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去年的六四維園集會,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本月1日區域法院再度開庭審理,包含已解散的支聯會時任主席李卓人、前支聯會秘書蔡耀昌等5名被告,從早先的不認罪改為認罪,至此除了流亡海外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及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只剩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等3人維持不認罪。
過去31年來香港每年都會在6月4日於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大型燭光晚會,悼念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罹難者,但去年活動首次遭到禁止,不過部分支聯會和民主派人士依舊舉行「六四」集會,事後參與的26人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
綜合外媒報導,在先前的審判中李卓人、蔡耀昌、黎智英、梁耀忠、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等8人不認罪,不過本月1日法院再度開審,包含李卓人、蔡耀昌等5名被告改為認罪,剩下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等人維持不認罪。在法庭書記讀出控罪時,鄒幸彤表示「明白控罪、悼念毋須批准,不認罪」。何桂藍也否認控罪並引用林夕填詞的《回憶有罪》歌詞內容「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有旁聽人士為此鼓掌及高呼口號聲援被告。
據悉,其他被告人士中,羅冠聰及張崑陽2人流亡海外,先前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其他16人中,首先認罪的則是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區議員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他們被判監禁4至10個月,是首次有人因參與六四燭光集會被判監禁。其後包含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前民主黨主席楊森等人也陸續認罪,一樣被判監禁4至10個月。至於年紀較長的前支聯會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及梁國華則是獲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