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空姐138次月經來潮不准假 韓亞航空前社長判罰5萬元

韓亞航空前社長金秀天不讓15名空姐放生理假,次數達到138次之多,被判罰款200萬韓元(約新台幣5萬元)。韓亞航空客機示意圖。(彭博)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韓亞航空前社長金秀天,在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間不讓15名空姐放生理假,次數達到138次之多,全案於2017年起訴後終於在今天(25日)由最高法院做出三審判決,裁定金秀天需罰款200萬韓元(約新台幣5萬元)。
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勤勞基準法》規定,女員工每個月可請1天的生理假,但金秀天一審時強調檢察官必須證明空姐當時的確來了月經,而檢方始終都沒有提供空服員的生理證據,因此還存在著許多疑點。
一審法官指出,要求提供月經生理證據的行為,是對個人隱私等人權的過度侵犯,女員工之後可能會因此忍著不再請假,是以公司應該要准許生理假才對。
金秀天不服上訴後於二審被駁回,法院表示就算是考量到空服員男女比例和工作特殊性,也不具有剝奪生理假的理由。最高法院今天三審宣判時,強調下級法院的判決並沒有出現任何法條上的誤解或矛盾,因此維持原判裁罰200萬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