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港版國安法充滿中國特色 港大法律學者:沒有最壞,只有更壞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臉書表示,國安法的法律條文比他所預想的「最差情況」還差。(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港版國安法在昨晚11點生效,並公布完整條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臉書分析港版國安法條文,強調此法「沒有最壞,只有更壞」,國安法的法律條文比他所預想的「最差情況」還要差。
張達明指出,港版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充滿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的特色,和香港普通法的精神及法律語言大相逕庭,港版國安法將中國特色的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一方面強調國家機構及人員須遵守法律、保障人權,但實際上他們不會受特區的管轄或獨立法院的有效監察。
張達明舉例,駐港國安機構人員在收集情報時,可以在不受《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管轄的情況下截取通訊,此舉有別於香港一貫的法治精神,即為「公權者須受獨立法院監管」。
張達明也提到,港版國安法超越了國內域外管轄權只適用於中國公民的概念,任何人在香港以外的行為,只要觸犯港區國安法同屬違法,只要該人踏足香港境內,即有可能被遞捕及檢控。
張達明也諷刺地說:「溫馨提示:全世界80億人應該熟讀港區國安法,以免誤墮法網,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