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投票拍照上網疑觸法 半小時後刪除
2019/11/24 20: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今(24)日區議會選舉進行投票,因長達近5個月的反送中示威抗爭,今年投票人數大幅攀升,不少香港藝人也到投票站投票,曾擔任中國廣東惠州市政協委員的藝人陳小春在新浪微博PO出一張選票的照片,但這則PO文在半小時後自行刪除。
綜合媒體報導,陳小春在微博上傳一張有選票印章和投票須知的照片,地點標記香港,並附上圖說「#做一個堂堂正正的香港人」、「#香港加油」。但因網友提醒,未經准許不得公開發表任何投票站內的影片照片等,否則都算犯罪,陳小春在30分鐘後自行刪除PO文。
但陳小春隨後又上傳一張圖片,寫著「今天給香港一個告別暴力的機會」,並表示「#反正我已經盡了身為香港人的責任」,呼籲大家踴躍投票。
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規定任何人於投票日在並無准許的情況下,在任何投票站內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即屬於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