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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強迫絕育」受害者獲賠 首相安倍晉三正式道歉

日本自1948年至1996年實施的「優生保護法」強迫特定族群絕育,今(24)日首相安倍晉三正式公開向所有受害者道歉,且根據本週三所頒布之新法,每人將獲得320萬日圓(折合台幣約88萬元)的賠償。 (法新社)

日本自1948年至1996年實施的「優生保護法」強迫特定族群絕育,今(24)日首相安倍晉三正式公開向所有受害者道歉,且根據本週三所頒布之新法,每人將獲得320萬日圓(折合台幣約88萬元)的賠償。 (法新社)

2019/04/24 19:4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自1948年至1996年實施的「優生保護法」強迫特定族群絕育,今(24)日首相安倍晉三正式公開向所有受害者道歉,且根據本週三所頒布之新法,每人將獲得320萬日圓(折合台幣約88萬元)的賠償。

據英國《BBC》報導,日本自1948年至1996年實施「優生保護法」,強迫身心障礙者等特定族群絕育,許多人接受此項手術時仍是孩童或青少年。

對此,首相安倍晉三今日代表日本政府向所有受害者公開道歉,聲明表示:「在該法仍未被廢止前,人們因為其身心障礙或其他慢性病被強迫絕育,造成了他們永遠的創傷和痛苦。」

安倍補充道:「代表實施該法的政府,經過慎重的反省,我向所有受害者表達最誠摯的歉意。」根據日本今日通過新法,受害者自公布後有5年時間可以申請賠償,每人將獲得320萬日圓(折合台幣約88萬元)。

據了解,目前共有20個受害者正因此控告日本政府。其中第1件訴訟將在5月底判決,一位不具名的女士於1972年被診斷出遺傳性的癡呆症,年僅15歲的她依法被迫絕育。

她向日本政府求償1100萬日圓(約300萬台幣),她的姐姐於去年1月曾向媒體表示:「我們經歷了痛苦的日子,我們站出來是希望讓社會重現光明。」

根據日本今日通過新法,「優生保護法」之受害者自新法公布後有5年時間可以申請賠償,每人將獲得320萬日圓(折合台幣約88萬元)。(美聯社)

根據日本今日通過新法,「優生保護法」之受害者自新法公布後有5年時間可以申請賠償,每人將獲得320萬日圓(折合台幣約88萬元)。(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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