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公車自慰 少女聞怪味揪狼
2016/05/19 06:00
〔記者陳慰慈、何玉華/新北報導〕58歲徐姓社工搭乘705號公車,當時車上有其他空位,徐男卻站在14歲國中女學生旁,自慰摸鳥還射精,少女發現嚇哭,連忙告訴司機,新北地檢署昨依公然猥褻罪嫌起訴徐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起訴指出,少女上月18日,坐在公車司機後方第5個單人座位,徐男站在她右邊,公車行經板橋縣民大道二段,她突然「聞到奇怪味道」,轉頭向右邊一看,竟發現徐男下體露出,手握著小弟弟,少女見狀立刻通報司機,司機本欲將公車開到板橋火車站後將徐男送辦,沒想到車門才打開,徐男迅速竄逃,司機連忙追出將徐男壓倒在地,徐男被依現行犯逮捕。
新北檢開庭時,徐男供稱未露出生殖器,沒打手槍,也沒有逃跑,他本來就打算要在該站下車,少女指控對他名譽造成嚴重傷害;但檢方勘驗公車行車記錄器,發現徐男有拉下褲子動作,不採信其供詞,將他起訴。
新北市社會局長張錦麗昨表示,新北市社福中心及家防中心並無此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