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事故車 退車再收24張罰單
2016/05/18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翁姓民眾3年前花30萬元向仲介買車,交車時發現車子是事故車,氣得把車退回,並向仲介提告,沒想到2年後他連續收到24張該車的違停罰單,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日前判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應將所有罰單撤銷,還須賠償翁男訴訟費用830元,可上訴。
北市交裁所強調,經查詢監理系統的車籍資料,該輛車確實登記在翁男名下,翁男應負保管義務,開罰並無違誤,但台北地院傳喚沈姓車行老闆後發現,當時翁男已將車子開回車行,是車行無處置放才把車停到路邊,事後車子被不明人士竊走,車牌也被拆下冒用,並非翁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