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援交 最重可判5年罰百萬
2016/05/18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有多年掃黃經驗的刑警私下表示,目前的買春行情,一般對岸的中國妹約是4千元起跳,台妹則從4千5起跳,號稱專櫃或學生妹可喊價6至8千,條件好、自稱模特兒的,更有萬元以上行情,但交易時都是「真槍實彈」、「一分錢一分貨」,事前客人如果覺得花大錢,沒有那個價值,見面就可打槍say no,然而像鄭男花6千元找了胖妹,只換來吹簫,摳一下還被告性侵的,這在業界「簡直前所未聞」、「根本是詐欺!」
警方說,目前掃黃勤務持續進行,嫖客與小姐隨時都有落網可能,奉勸喜好尋花問柳者,還是早日打消此意,才是上策。
法界人士表示,在新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尚未公布實施之前,援交行為仍舊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規定,凡以網路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