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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稚女埋7年 莽父判8年半

2016/02/27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歲8月大女童恩恩慘遭狠父江文吉殺害埋屍案,新北地院昨審結,江坦承不滿女兒「尿床」,失手將她打死,與第二任妻子葉曉翠供詞一致,測謊呈現未說謊,加上採得3塊殘骨雖經7年風化驗不出DNA,但骨齡符合,且找到埋屍的行李箱和沾土手套,因江認罪且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合議庭依家暴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判8年半;協助遺棄屍體的葉女,犯案時未滿20歲,加上須照料2名小孩,判半年,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另,江文吉與葉女生的幼子也下落不明,江男雖稱在公園以10萬元「賣掉」幼子,檢警憂心凶多吉少,另案偵辦中。

判決指出,37歲木工江文吉與前妻離婚後,帶著恩恩,再娶僅18歲的葉曉翠,婚後又生2子1女,96年8、9月,江文吉返家後,見恩恩又尿床,拿掃把柄猛敲頭頂,恩恩哇哇大哭,江男喝斥「再哭就再打!」又從恩恩後腦勺甩2巴掌,造成恩恩顱內出血死亡。

江男擔心報警會被關,把遺體放進行李箱,翌日埋在土城石門路山區,當時懷著幼子的葉女,抱著7個月大長子,跟著他上山把風。

102年5月,恩恩生母向媒體求助,檢警以遺棄罪偵辦,江男坦承「打死女兒,不想再騙了」,帶檢警到棄屍地挖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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