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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說10次「不要緊」!阿伯被撞到逆轉敗訴

    黃姓阿伯跟羅姓副教授發生擦撞,但他15天後才驗傷,在現場還連說沒事。台南地院(圖)合議庭最後判處羅男無罪。(資料照)

    黃姓阿伯跟羅姓副教授發生擦撞,但他15天後才驗傷,在現場還連說沒事。台南地院(圖)合議庭最後判處羅男無罪。(資料照)

    2024/03/30 20:2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黃姓阿伯沒有靠右騎車,羅姓副教授開車也沒有靠邊,兩人對向發生擦撞;黃姓阿伯被撞後,過了15天去驗傷,發現肩膀退化,對羅男提告過失傷害。沒想到簡易庭判羅男拘役20天,羅男不服提上訴;合議庭除認為驗傷時間有疑慮外,還調出警員密錄器,證明黃阿伯在車禍現場連說10次不要緊,因此改判羅男無罪。

    這件車禍發生在2022年,羅副教授與一名黃阿伯發生碰撞,檢方起初認定,兩人都因為未靠邊行走,所以都有責任,但是在一審簡易庭時認為羅男有過失傷害的責任,所以判拘役20天。

    然而,羅男上訴後,合議庭發現檢方提出的證據存有些疑慮,無法直接證實羅男有過失。首先,黃男主張因這起車禍受了右肩挫傷,但出示的診斷證明就醫日期,與事故時間已相隔15天,而且沒有骨折只有肩膀退化。

    另外,警方當場拍攝的影片也未見黃男有明顯受傷跡象,雖然片中出現他似乎身體不適的畫面,但當時黃男只表示自行處理,未向警方說明傷勢部位,到場的女警還一直勸黃男去醫院檢查看看,不然羅男也會害怕。

    從現場的譯文可以發現,黃男連說了10次不要緊,基於缺乏積極證據,證明羅男有過失疏失,所以仍需依循無罪推定原則,做出有利於被告的判決,最後南院合議庭改判羅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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