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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護2稚兒 少婦慘遭性侵

洪東榮隨機闖空門劫財色,二審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洪東榮隨機闖空門劫財色,二審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2016/02/25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毒品通緝犯洪東榮躲在友人吳建鋒家中「避難」,因缺錢買毒,竟持吳的改造手槍,隨機闖入新北市某公寓民宅,不但強盜價值30萬元黃金,更惡劣的是,洪還威脅屋主少婦拿出保險套,恐嚇她「乖乖聽話,就不傷害妳小孩」,少婦為保護幼子,慘遭性侵;高等法院昨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洪男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37歲洪東榮因販毒案,102年9月被判刑20年並遭通緝,躲在不知情的友人吳建鋒家中避風頭。洪男因缺錢買毒,同年12月,拿走吳男的改造手槍及子彈7顆,開著張姓友人的貨車尋找作案目標。

隨機入侵民宅劫財色

洪男途經新北市中和區一處公寓時,發現該公寓大門未關,決定下手犯案,他試探性按門鈴,謊稱要找少婦丈夫,少婦受騙開門,即遭洪男持槍抵住頭部,恐嚇說「妳不要逼我拿刀劃妳的臉!」搶走屋內價值30萬元的6兩多黃金。

惡男被判無期徒刑

不料,洪男見少婦具姿色,竟逼她找出保險套,少婦擔心屋內2名幼子遭波及,苦苦哀求洪男勿傷害孩子,洪男對少婦性侵後逃離;檢警事後循監視畫面,逮獲洪男。

高等法院認為洪男隨機侵入民宅性侵、強盜婦人,還以2名幼子作為威脅,造成被害人嚴重傷害,且影響社會治安,一審雖曾承認涉性侵犯行,但檢警調查期間全盤否認,反誣指警方刑求,還一度誣指少婦是要錢才指稱被性侵,昨重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吳男因非法持有槍械,被判3年半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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