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搞上床 她告性侵卻說忘了有無反抗...
2016/02/25 11:4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莊男與單親媽媽小君(化名)相戀,去年底小君疑似中暑不適,莊男受託載小君的女兒去學校上課後,返回小君住處替她刮痧,莊男被她的裸背吸引,順勢與她發生性關係,事後2人因細故吵架,她竟報案怒控莊男性侵;台北地檢署發現,小君出庭時的說詞與警詢時不同,考量其說詞反覆,所以將莊男不起訴。
去年11月某日早上,莊男接到小君的電話,受託載小君女兒去學校上課,他見小君疑似中暑身體虛弱,載她女兒去學校後,隨即返回她的住處照顧她,並在她的要求下,掀開她的上衣替她刮痧。
檢方調查,莊男替小君刮痧時,疑似被小君的裸背吸引,而起了生理反應,便趁她女兒上課不在家,與她發生性關係,未料,2人完事後因細故大吵,甚至演變成拳腳相向,小君氣不過,即報案指控遭莊男性侵。
小君接受警詢時指出,當天她因身體不適,要求莊男幫她刮痧,莊男卻趁她吃完頭痛藥,半睡半醒之際,趁機壓在她的身上硬上,過程中還抓傷她的手部;莊男應訊時則否認性侵,強調小君當時精神狀況良好,雙方是合意性交。
後來小君遭檢方傳喚出庭時,卻改口稱不記得有無請莊男幫她刮痧,也忘了發生性行為時有無反抗,只記得當天下午她曾與莊男吵架,她氣得拿東西砸莊男,不知她手上的傷勢是性行為或吵架所造成。
檢方考量小君的說法前後矛盾,且僅有小君的片面指控,沒有其它事證,因此認定莊男的罪證不足;據悉,雙方案發後已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