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店」小姐控被暴打、性侵 檢察官戳破謊言
48歲中國籍女子小紅指控,日前她與友人在台北市萬華區某騎樓下聊天時,突被53歲張姓男子追打,張男還強拉她到龍山寺對面公園,持續狂毆近3小時,示意圖。(資料照,王述宏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48歲中國籍女子小紅指控,日前她與友人在台北市萬華區某騎樓下聊天時,突被53歲張姓男子追打,張男還強拉她到龍山寺對面公園,持續狂毆近3小時,而後還以刮痧之名,將她誘騙至住處性侵;台北地檢署傳喚張男出庭,他否認毆打小紅,並指雙方為男女朋友,每週都固定嘿咻,他每次會給小紅2000元;檢方調查後,認為小紅說詞與常理不符,今以罪證不足將張男不起訴。
據了解,小紅原在中國有段婚姻,與前夫育有1子,而後雙方離婚,小紅嫁來台灣取得工作證,平常都在萬華區西園路、廣州街一帶的「阿公店」工作。
處分書指出,小紅於警訊時表示,張男於去年4、5月間來店消費,雙方因而結識,之後她曾向張男借款,因而互有聯繫;今年6月28日凌晨零0時許,她與友人在騎樓下聊天,當時張男看到她後,隨即上前追打,並強拉她至龍山寺對面的公園,持續毆打她近3小時,而後再以刮痧之名誘騙她至住處性侵。
檢察官傳喚張男出庭,他否認毆打小紅,稱小紅是他女友,雙方認識後一直都有固定性行為,每次他都會給小紅2000元,他除了幫小紅繳電話費,也協助小紅的兒子來台依親;案發當天,他幫小紅刮痧後,雙方合意發生性關係,小紅並未反抗,且他住處隔音不佳,如小紅呼救,隔壁應會聽見。
檢察官調查發現,小紅自稱當天遭毆全身多處挫壓傷痛,但驗傷結果並無明顯外傷,如小紅真被毆打近3小時,何以並無瘀傷?且案發後小紅曾有脫逃、呼救機會,卻還隨張男至其住處刮痧,明顯與常理不符,加上案發處的監視器畫面已逾保存期限,無法查看,難以單憑單一指述認定張男犯行,檢方因而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