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女同學裸照傳全系 爛男不准緩刑
2016/01/18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體重達120公斤的鄭姓工程師,讀大學時邀正妹女同學小玉(化名)到他租處聊天,趁機調「野格炸彈」(Jagerbombs)雞尾酒款待她,小玉醉倒後,鄭強吻、亂摸,還拍下裸照,並將不雅照LINE給班上同學,結果瘋傳全系;審理時鄭男想「賠錢換緩刑」,最高法院認定他惡性重大,不宜給予緩刑,否則外界會有「金錢能擺平糾紛」錯誤觀感,將他判刑10月定讞,須入獄。
稱入監毀前途 願意賠錢
法官審理認定,現年24歲的鄭男與小玉熟識,小玉曾和其他同學、或獨自到鄭男與其女友的同居處聊天。
前年4月鄭約小玉吃飯,並邀她到租處聊天,鄭調製300c.c.「野格炸彈」招待她,小玉喝下約80c.c.後酒醉頭暈、全身乏力,小玉大喊「不要」、「不要這樣」,鄭男仍壓在小玉身上,脫掉內褲猥褻,並嗆「給我拍裸照才能離開」,小玉被拍下4張裸照。
鄭男事後將裸照以LINE傳給系上同學欣賞,一名學長質問小玉:「妳為什麼要當他的小三,全系都看過照片了」,剛好小玉男友在旁,報警處理。
法官不准 判10月須入監
法院審理時,鄭男承認猥褻等犯行,向法官哀求,稱如果入監服刑,將無前途可言,希望能以金錢賠償、道歉等方式換取緩刑。
高等法院痛批鄭男犯後不知反省,還散佈裸照造成對方二度傷害,惡性重大,最高法院判刑定讞。鄭男強拍裸照部分,小玉未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