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當街熊抱辣妹 掰「我是女的」
2016/01/04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沒有最扯!只有更扯!
新竹縣林姓男子光天化日下,在大街上看見獨行女子身材曼妙,竟從後方以雙手環抱纖腰,女子驚嚇大叫,林男竟說「我是女的!」檢方確認林男並沒變性,依舊是男兒身,且主觀上應是意圖性騷擾,才從後面抱住被害人,全案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林男去年8月11日下午3點多,行經新竹縣竹東鎮,見被害女子獨自1人準備騎車回家,竟走到她的後方,趁對方來不及抗拒之際,從背後抱住腰部,被害人立刻將林男推開,並大聲尖叫,林才離去。
林男與被害人都說,2人本來互不相識,而被害人提到是在牽車之際,突然遭林男從後面抱住腰部,而且林男竟說「我是女的!」
林到案否認性騷擾犯行,辯稱他只有用手碰對方的腰部,沒有抱住她,只是想引起對方的注意而已。
檢方認定,林男當時從後面抱住被害人時,主觀上應意圖性騷擾,才會從後面抱住被害人,且腰部屬於隱私部位,全案依性騷擾防治法乘人不及抗拒而為擁抱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所謂性騷擾是以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的行為。所稱「性騷擾」,是指帶有性暗示的動作,具有調戲含意,讓人有不舒服的感覺,行為人具有性暗示而調戲被害人的意思,以滿足調戲對方的目的。
而所謂「其他身體隱私處」部分,客觀上固然包括生殖器、大腿內側、鼠蹊部等身體隱私或性敏感部位,至於其他身體部位,諸如耳朵、脖子、肚臍、腰部、肩膀、背部、小腿、大腿外側及膝蓋等部位,仍應依社會通念及被害人個別情狀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