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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用鐵鍊綁流鶯性侵 女友裸體助興

2015/12/0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水電工林志成想玩3P,去年誘騙流鶯回家,亮刀逼脫光衣褲,用鐵鍊綑綁頸部、雙手,女友陳雅琪不僅協助下藥迷昏流鶯供林男性侵,她還裸體在旁猥褻流鶯胸部助興,審理時,林男還一再以「站壁的」形容被害人,嚴重歧視羞辱,高等法院痛斥他毫無悔意,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3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目前在押的林志成(38歲),88年即犯下性侵犯行,被判5年6月定讞,服刑到93年11月出獄。

去年6月,林男要求女友陳雅琪(35歲)先在住處備妥俗稱「強姦藥丸」的FM2,他則開車到台北市萬華區尋找流鶯到家服務,沒想到林男一進家門,就亮刀恐嚇被害人「這把刀有殺過人,見過血,妳不聽話,就把妳殺了!」林男強逼她脫光衣物,並用鐵鍊綑綁性侵得逞。

事後,被害人想喝水,林男指示陳女拿摻有FM2的開水給其飲用,被害人見水色混濁,不願飲用,林男即指示陳女將「加料」的開水倒入可樂中拿給被害人喝下。

俟藥效發作後,被害人陷入昏迷,再遭性侵,皮包內5千元也被拿走,她隔天上午醒來,林男、陳女才以毛巾蒙住其眼睛,將她丟包在新北環河快速道路高架橋下後離去。 被害人攔計程車返家時,發現皮包內的錢也遭拿走,報警逮人。

一審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林男13年,上訴後,林男一再卸責於共犯陳女,否認全部犯行,還擬以和解換取輕判,高等法院認定他心存僥倖、毫無悔悟,仍判他13年重刑。陳女一審被判4年10月,因未上訴而定讞,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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