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性侵新聞給同學 揭狼父7年獸行
2015/11/11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狼父從女兒小雅(化名)國小五年級起伸狼爪,撫摸女兒胸部與下體,甚至問「要不要給我?」
小雅去年年滿18歲,擔心被父親奪走初夜,將一則父親性侵女兒的社會新聞傳給女同學,委婉說出自己遭遇,狼父獸行才曝光。新北地院日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6月,可上訴。
父曾問「要不要給我?」
現年19歲的小雅說,約在96、97年間,母親晚上出門工作,父親卻藉機伸出狼爪,她曾反抗仍無法阻止,狼父還說「摸一下有什麼關係」,去年11月,父親猥褻時甚至問她「要不要給我?」
小雅擔心父親會奪走她的「第一次」,透過臉書傳送雅虎知識「狼父性侵女兒新聞為什麼這麼多?」的連結給女同學,包括一則「獸父性侵3稚女134次」的社會新聞,再委婉透露自己從小遭狼父猥褻的悲慘遭遇,女同學轉報師長因而曝光。
稱憂女被判誣告才認罪
檢方偵辦時,狼父否認猥褻女兒,因測謊未過而寫下陳述書,坦承猥褻女兒2次;法院審理時再度否認犯行,指控女兒控述是受母親影響,並稱檢方偵查時的陳述,是因擔心女兒遭受誣告罪處罰才承認。
合議庭認為,小雅在警詢及偵查時供述一致,狼父測謊未過,且檢方偵查時以陳述書坦承曾2度猥褻,判定狼父共猥褻女兒3次,斥責他對女兒造成心理上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判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