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照沒了…求償188888判賠1萬
2015/10/07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人生重要回憶只值1萬?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開心舉辦婚宴,拜託潘姓男子拍攝婚宴照,婚後還包了3600元紅包,事後遲遲沒收到婚宴照,不斷追問,潘男退還紅包,表明照片因電腦中毒而遺失,李氣炸求償18萬餘元。新北地院認為潘男不慎誤刪照片,判賠1萬元,可上訴。
李男主張,去年11月23日他舉辦婚宴,潘男說自己有攝影專業,自告奮勇願任婚攝工作,婚宴後,他包了3600元作為報酬,2個月後,對方竟推說記憶卡壞了,他寄出存證信函,潘男退回紅包,表明照片因電腦中毒而銷毀,氣得他求償18萬8888元。
法官認定,潘男與李男間是無償委任關係,照片遺失難以舉證損失金額,審酌後以1萬元金額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