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告誹謗 房客不起訴
2015/09/21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二房東張淑晶不滿33歲張姓房客,今年3月16日在東森財經台指控她是「討債集團」,提告誹謗;新北地檢署勘驗當日節目內容,未發現張男提及張淑晶是地下錢莊討債集團等語,將全案不起訴。
庭訊時,張供稱,僅在主持人詢問下,說出自己租屋的感受,節目上陳述內容都是事實,無故意誹謗意圖。檢方認為,張淑晶與房客間糾紛眾多,遭張淑晶提告的房客多達66人,今年4月檢方已依詐欺、誣告等罪將張淑晶起訴,認為此事屬可受公評之事,房客憑自身經驗陳述感受,縱令當事人感到不悅,但主觀上難以認定有誹謗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