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官司又輸了 判賠16萬
女房東張淑晶(右)出租房子沒多久,就因為房子是違建被拆除,被房客索賠。(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被檢警指控隱瞞不平等條約,詐欺房客的張淑晶,除了被依詐欺罪嫌起訴,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也找上她,拆除她在頂樓加蓋違建,因頂加房客只住1個多月,房子就被拆了,提訴要張賠償。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日前判張賠償16萬餘元,可上訴。
張女涉嫌詐欺行徑曝光後,拆除大隊也盯上她,將她在中和、新莊等處違建拆除。其中,陳姓房客指出,他向張淑晶承租房屋,租約從今年1月至明年2月止,每月租金21000元。
陳男主張,他從簽約日起預付6個月房屋租金126000元、電視使用費6000元、網路使用費6000元,押金42000元、電卡押金1000元、鑰匙押金300元、磁扣押金400元、沙發套押金4500元,共計186200元。
他從3月1日搬進房屋,只住短短1個月又7天,就被拆除大隊拆除違建,要求張淑晶賠償163200元;由於張淑晶沒有到庭陳述,也未提出書狀抗辯,法官認定陳姓房客主張為真實,判張賠償1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