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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我要做大事報復」失戀男被逮

陳男在臉書貼文引發軒然大波,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曾健銘翻攝)

陳男在臉書貼文引發軒然大波,被警方移送法辦。(記者曾健銘翻攝)

2015/09/16 06:00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真的上新聞了!29歲男子陳毅謙遭女友家屬嫌棄「沒前途」而分手,陳男上網貼文抒發心情向網友取暖,13日晚間心情鬱悶竟在臉書留言:「要做一件大事,會上新聞的大事,我要報復,地點是迴龍捷運一號出口!」友人擔憂發生「鄭捷事件」,將留言截圖報警,網友也瘋狂轉傳該則留言,陳男雖緊急刪除留言,但警方已上門,訊後依恐嚇公眾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住新北市樹林區的陳男,平時打零工為生,但也因此薪資微薄且不固定,女友家屬嫌棄他「沒前途」,女友在家人反對下,日前與陳男分手,陳男從此鬱鬱寡歡,多次在臉書上發文抒發心情。

地點標註捷運 友人報警

13日晚間8時許,陳男在臉書上語出驚人表示,「要做一件大事,會上新聞的大事,我要報復,地點是迴龍捷運一號出口!」留言遭網友瘋狂轉傳,陳男友人直覺不對勁,擔憂陳男仿效鄭捷,立即截圖報案,新莊分局獲報後循線追查,14日晚間8時許前往住家逮捕陳男。

陳男偵訊時供稱因為失戀心情不好,只想留言引起朋友注意,並無意圖傷害民眾,供稱當時只是跟好友相約在捷運站,才會標註地點,並非想效法鄭捷在捷運站殺人,沒想到幾句文字引發軒然大波;警方呼籲網路是公共空間,民眾上網留言應謹慎小心,避免禍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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