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格摸我…」婦團志工性侵男童
2015/07/31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婦團江姓志工利用與家暴兒童陪讀機會,多次性侵10歲男童,男童與母親聊天,說出:「葛格摸我雞雞」、「葛格含我雞雞」;江男到案竟辯稱,是和男童玩時「不小心」。由於江男還曾以同樣手法性侵一名13歲少年,最高法院昨依加重性侵等罪判處江男3年半徒刑定讞。
2男童受害 志工判3年半
判決指出,32歲江男在婦團當志工2年多,因家中有iPad、烏克麗麗,還常帶男童外出打漆彈、騎UBike,獲得男童信任,常到江男家玩,江男藉機性侵及猥褻。
男童指控,前年10月,他到江家玩電腦到深夜,在江家過夜,睡到一半發現江男伸手玩弄他的「小雞雞」,他嚇得喊:「你在幹嘛?」推開江男。江還趁男童彈烏克麗麗時強吻、脫褲,男童逃開被江男拖回,親吻生殖器,後來江男帶男童去北投泡溫泉,再摸男童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