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社工師 諮商室性侵3少女
性侵3名少女的倪姓社工師已被收押1年多,還押時,雙手緊貼臉部,深怕曝光。(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倪姓輔導社工師去年輔導3名國中少女時,竟以「不服從就送回安置中心」威逼,於上課時間在諮商室內性侵少女,還強逼少女到摩鐵性侵,事後將保險套帶走滅跡,共犯下7件性侵、13件強制猥褻案,倪辯稱:「是女同學要做愛被我拒絕,由愛生恨報復我」;高等法院痛斥他毫無悔意,簡直與魔鬼無異,昨重判他25年。
辯少女索愛被拒才報復
32歲的倪某已婚,前年8月到桃園某國中任職,專責輔導有援交、曠課等行為的女學生,案發至今已收押1年多。
前年12月起,倪男對被輔導的多名少女起色心,常利用輔導機會,對被害少女性暗示說「含一下(指口交)」、或「讓我爽」,少女對他敢怒不敢言。
「不服從就送回安置中心」
倪男見狀得寸進尺,多次在即時通訊軟體LINE中,以「寶貝,親親」或「好想妳」等文字傳給少女調情,後來露出猙獰面目,直接以「不服從就送回安置中心」威逼少女口交、性侵,作案地點包括學校諮商室、摩鐵,甚至大膽到某女家中,趁她年邁外婆重聽,在少女家性侵。
被倪男輔導的少女們互通訊息,知悉他變本加厲犯案後,被性侵3次的少女「小晴」(化名)決定挺身檢舉,他的犯行才曝光。
一審重判倪男30年徒刑,他不服上訴,硬掰「稱呼寶貝,親親」是一種「情趣諮商」,但高院法官追問「有何根據?誰教你的?」倪男只能硬著頭皮表示「我忘了」。
「與魔鬼無異」判25年
合議庭認定,3名被害少女指述倪男犯行說詞前後一致,且都因此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憂鬱症,也無誣陷可能,認定他犯行惡性重大,但審酌他和犯下奪人性命的性暴力犯罪仍有差別,認定一審判他有期徒刑上限的30年,稍嫌過重,昨判他25年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