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性侵酒醉女 事後強辯不認罪
2015/07/30 16:4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計程車運將王家男前年10月間,以護送剛下班的酒店小姐小美(化名)回家為名義,趁她酒醉時,趁機性侵,過程中還說「好舒服」,小美聽聞後驚醒,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趁機性侵罪,判王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前年10月10日上午7時許,小美下班準備回家,招了王男的計程車,王男見小美酒醉有機可趁,佯稱要送她回家,把自己的計程車停放路旁,招了另一台計程車送小美回家後,趁機性侵,過程中,他還說:「好舒服」小美驚醒,王男竟還不想離去,
直到小美拿出手機,王才悻悻然離去。
法院審理時,王男否認犯行,堅稱小美十分清醒;合議庭依據小美指述等證據,認定王男性侵,斥責他色慾薰心,缺乏尊重他人性自主權,造成小美身心受創,危害社會治安,犯後又否認犯行,態度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