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割喉魔自殘 北所沒收眼鏡
〔記者金仁晧、王定傳/台北報導〕電影「教父」第三集裡黑幫殺手用眼鏡架殺人,涉及殺童案的龔重安昨天提訊時,也被發現臉上的金屬框眼鏡不見了,一問才知,原來是為防範他用來傷人或自殘,由台北看守所(北所)代為保管了。
劉小妹妹遭割喉殺害案,士林地檢署昨首度提訊龔重安,龔嫌之前都戴著金屬框眼鏡,昨出庭卻沒戴,原來是戒護考量到安全問題,將它列為違禁品,由北所代為保管;而檢方昨提訊,龔也未要求取回配戴。
台北捷運殺人犯鄭捷、當街殺死女友的「台大宅王」張彥文,兩人前天在北所的運動場放封時,張彥文臉上戴著眼鏡;北所表示,若鏡框及鏡片都屬塑膠材質,就不須交出保管,若是金屬框及玻璃鏡片,可委由家屬寄塑膠眼鏡來替換。
北所指出,考量戒護安全,防止收容人將金屬鏡框磨尖,或打破玻璃鏡片自殘或傷人,所以規定金屬鏡框、玻璃鏡片的眼鏡,要交舍房主管保管,須使用可以申請,使用完畢交回。
龔嫌昨應訊時,情緒平穩、對答如流,全程直視檢察官,只有被問到到底下刀幾次,才猶豫一下說「沒超過兩刀」,並堅持不請律師,檢方對照救護人員、教職員等7名證人證詞,認為龔重安預謀,從挑選目標、下手割喉、犯後平躺在地等待警到場,「全在計畫之內」。
檢方前天回校園履勘,發現龔重安殺人後,平躺在4至5樓的樓梯間,距案發地點很近,有任何動靜都可清楚聽到,不排除龔男發現被學童目擊,才打電話報案,檢方取得龔當天16時36分報案的電話譯文與錄音檔,辦案人員指出,就算龔男自首,也是「得」減輕其刑,並非「應」減,如何判罪仍看法官心證。
當天到場施救的兩名消防員作證,校方通報時只說「有小朋友受傷」,以為是一般救護案,到場見劉小妹全身染血,很驚訝,趕緊試圖止血,6分鐘內送台北榮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