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繫安全帶挨罰 女乘客飆5字經
2015/05/19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5歲沈姓女子清晨搭計程車,因坐後座未繫安全帶,遭警方攔查開單,她竟連珠炮怒飆員警五字經,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1天攔2次 爆粗口不爽
沈女出庭時承認爆粗口,當庭抱怨說:「一天內被攔檢2次了,我就是不爽!」台北地檢署考量她已認罪,昨依妨害公務罪將她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上月24日清晨4點40分,沈女搭計程車途經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遭警方攔查取締沒繫安全帶,她不滿一天內2度搭計程車沒繫安全帶遭罰,怒嗆2名執法員警五字經。
沈女承認確實辱罵員警,並當庭抱怨表示:「一天內被攔檢2次了,我就是不爽!」檢方勘查警方蒐證影像後,認定沈女妨害公務罪證明確,所以將她起訴。
小型車乘客須繫安全帶
100年4月間,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條文修正案」,強制規定小型車所有乘客均須繫安全帶,運將若已向乘客告知,乘客不繫則處罰乘客,違者可處以1500元至6000元不等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