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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戀大叔 淪為提款機

2015/05/17 06:00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15歲少女小琪(化名)透過交友軟體「SAY HI」結交35歲羅姓男友,情竇初開的小琪獻出第一次,對小琪而言已算「大叔」的羅男,卻不懂憐香惜玉,把小琪當「提款機」,還嗆「管妳用偷的還是搶的」,逼小琪向家人借錢,偷走家中金戒指、金項鍊變賣。小琪母親發現家中遭竊,追問發現女兒被欺負,怒告法院;台北地院認定,羅男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並誘使取財,惡性重大,依妨害性自主、乘機詐欺取財等罪,判羅男3年8月,其中8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惡男吃軟飯 逼竊供養

曾二度犯下妨害性自主罪的羅男,遭判刑3年8月確定,假釋出獄後,獨自在外租屋。羅男認識小琪後,終結孤單日子,兩人常約會出遊,還數次相約到賓館嘿咻。

未料,羅男遊手好閒,不找事做,還妄想吃軟飯,向小琪討生活費與房租。但小琪只是高中生,沒有多餘收入,拿不出錢來,只好佯裝車禍躲避羅男,但羅男窮追不捨,傳簡訊嗆「要是妳敢騙我妳就試試」、「我快沒理智了… 什麼事情來我可不負責」,恐嚇小琪給錢。

「管妳用偷的還是搶」

小琪無奈,只好向媽媽與舅舅借了7000元,但羅男嫌不夠,逼小琪偷家裡金戒指與金項鍊,典當後換得3萬5000元。某天小琪母親發現家中遭竊,小琪向母親自首,同時揭發羅男惡劣行徑。

羅男到案後辯稱,他以為小琪已滿16歲,才會跟她做愛,並稱自己是向小琪借錢,不是詐欺取財,但法官調查發現,兩人第一次約會時,小琪穿制服現身,羅男肯定知道小琪是未成年,認定羅男說謊,重判他3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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