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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3女入火坑 惡女重判18年

    2015/03/07 06:00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34歲女子蔡沛璇與小她9歲的男友陳泓宇,將逃家的國中少女推入火坑,少女二度逃跑被抓回,慘遭水管、蒼蠅拍痛毆,還逼簽本票,蔡女還找2名國中女生經營應召站,新竹地區嫖客聞「幼齒風」趨之若鶩,新竹地院依兒少性交易罪重判蔡女18年、陳男7年4月。

    判決書指出,去年7、8月,蔡女與陳男將逃家的15歲林姓國中少女容留在新竹市租屋處,其後媒介少女至汽車旅館性交易,每次收取3500到4500元,若蔡女心情不好,少女有時還分不到錢。

    少女不甘淪為2人禁臠,趁隙逃回住處,2人找到少女毆打、踹踢,還逼簽下9萬元本票,脅迫她繼續賣淫。少女不久再度趁隙逃離,又被找到並逼簽30萬元本票,蔡女與陳男還拿水管、蒼蠅拍毆打,甚至扣留身分證及健保卡,少女被迫繼續性交易,得款多由蔡、陳花用一空。

    劉姓男子明知蔡女、陳男經營應召站,因蔡女承諾每介紹一名女子,即給1000元報酬,竟透過網路張貼「各位女性朋友想賺錢又不想做苦力,…請與我聯絡」等廣告文招攬女子。

    2名14歲國中女生有興趣,被劉帶往該集團工作,蔡女還上網刊登性交易訊息,若有男客回覆,即傳送3名少女照片供「驗貨」;其中1名少女無法忍受蹂躪而報案,全案才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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