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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澎湖空難 家屬獲賠3千萬

2006/07/14 06:00

〔記者劉志原、劉力仁/台北報導〕國內空難理賠金創新高!91年華航澎湖空難,每名罹難者華航一律賠償1420萬,但罹難者張育元夫婦的兒女張怡芸、張紹孔不服,訴請華航賠償6000萬,台北地院判決華航應賠張氏姊弟61萬喪葬費及每人1500萬精神慰撫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法官並非以罹難者為計算單位,而是依罹難者家屬人數計算,法官認為,張育元、黃璧芬夫婦在空難中喪生,他的子女各受1500萬精神損失,華航應賠償張氏姊弟3061萬,扣除華航已發放的101萬,華航仍應賠2960萬。

華航公關處副處長陳鵬宇說,要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張氏姊兄則委由律師莊國明表示,打官司不為錢,是為給華航一個教訓,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法界人士則稱,依此判決意旨,若罹難者子女人數眾多,發生空難的航空公司恐將付出天價賠償。

91年5月25日華航台北飛香港班機在澎湖上空解體,機上乘客與組員225人全數罹難,罹難者張育元夫婦的子女認為,依行政院飛安會調查報告,525空難是因華航維修不當,導致機尾金屬疲勞而空中解體,華航顯有重大疏失,要求賠償6000萬。

華航主張,依法賠償金以300萬為上限,華航為儘速安撫家屬,才自行提高和解金至1420萬,但不被法官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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