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判無期 檢不服上訴
2014/07/11 06:00
〔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醃頭案」被告陳佳富經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嘉義地檢署不服,昨上訴並指被告手段凶殘、無人性,犯後毫無悔意,經鑑定並無重大精神疾病,只為謀財而犯下驚悚的殺人案,有與社會永遠隔絕之必要。
檢方指出,陳佳富事先擬定縝密脫罪計畫,一心要置胞妹於死地,心性毒惡,且手段凶殘,掐死胞妹30分鐘內,在心臟停止前,即放血肢解,再攪碎屍塊,沖入排水孔,犯後裝病避責,毫無悔意,良心泯滅。
至於陳母願原諒被告、為其求情,是母愛的包容,但他罔顧血親之情,弒妹分屍,個性冷酷無情,罪無可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