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雙證件 背債還吃罰單
2009/09/18 06:00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22歲陳姓市民兩年前皮夾被偷,遺失身分證、駕照,沒想到證件竟被冒用租屋、簽賭,房東、黑道紛紛上門討債,他曾多次報警,警方卻沒有開立證件遺失的報案紀錄,冒用情況持續發生。
台北市警察局行政科股長劉美賢說,民眾報案指證件遺失,員警受理後會給予「案件登記表」,財物證件失竊者須開立報案「三聯單」,汽機車失竊者須開立報案「四聯單」,對於員警未開立紀錄,會要求員警改善。
陳姓市民說,96年在北市德惠街某網咖上網時皮夾被偷,遺失身分證、駕照,他曾到派出所報案,但員警未開立報案證明;但2月有自稱房東上門催租,才發現租屋者不是他。
4月他又接獲交通罰單,發現遺失的駕照也遭冒用,他向裁決所、警方申訴,法院追查到疑似冒用者,判決撤銷罰單。不料8月黑道卻上門要債,才發現有人冒用他身分證在網站簽賭,讓他莫名其妙背上兩萬元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