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網路 個資疑遭擅改
2009/08/16 06:00
〔記者蔡偉祺/北縣報導〕台北縣三峽鎮蔡姓讀者投訴,6月底向遠傳電信申請寬頻網路,遭業者擅改資料,認為權益受損,向業者反映也沒有得到滿意答覆。遠傳解釋,當初因顧客資料輸入錯誤,總公司查核時才會在申請表上先註記,強調主合約沒有變更,不會影響顧客權益。
蔡先生表示,1個多月前在桃園遠傳門市申請網路,後來收到發票,卻發現抬頭錯誤,沒想到向遠傳要求查詢自己當初填寫的申請書時,竟發現申請書資料上,申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和生日都被業者擅自更改。
遠傳公關林小姐解釋,蔡先生分別以自己和父親姓名申請網路與市話服務,可能工作人員輸入資料時,將蔡先生父親誤植為網路申請人,所以總公司人員查核時發現不符,才會先在申請書上註記,蔡先生反映後,已立刻將資料更正,且依蔡先生要求賠償500元。
林小姐還說,蔡先生事後又要求「精神賠償」,公司無法受理,但會繼續和客戶溝通。
蔡先生反駁,業者賠給他的500元是因施工問題,與擅改資料的疏失不能混為一談,業者應該要負責。
台北縣政府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表示,蔡先生需提出明確事證,才能要求業者賠償,蔡先生和業者的消費糾紛,可向北縣消保官反映。
楊舜惠強調,消費者所簽名的文件,業者無論任何理由,未經同意都不能修改,否則會面臨法律問題,業者應對員工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