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養孩子 聲請假扣押
2009/04/26 06:00
孩子獨自放學有空檔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女童是陳女前夫與他現任妻子所生,兩夫婦平常忙於工作,就讀小二的女童放學後獨自回家,距離大人下班時間,約有兩個小時空檔,陳女應該是了解這個狀況,又知道前夫非常疼愛幼女,才會策劃這起綁架案。
據了解,45歲陳女與前夫育有兩子,87年離異後,隔年前夫就與當時28歲的張女結婚,又隔一年生下女童,陳女雖擁有兩子監護權,卻不甘心家庭破裂,對陳某後來組成的家庭成員懷恨在心。
她曾因前夫答應按月給兩個兒子各1萬元生活費未履行,要兒子上法院聲請查封父親名下股票及房子,並在法院說前夫有暴力習慣,當時20歲的小兒子行動不便,完全是因前夫傷害所致,後來法院判前夫需賠百餘萬元;但前夫當時曾解釋小兒子行動不便是天生的,質疑陳女教壞兒子並說謊。
被倒會賣屋還欠500萬
陳女向警方供稱,因被人家倒會欠下大筆債務,賣了新莊的房子還欠500多萬元,加上集團每名成員需付給他們1、20萬元工作費,才設定700萬元的贖金,並且開價1000萬元準備要讓對方殺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