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包防警 搞得像2千萬綁架案
2009/04/01 06:00
〔記者吳俊鋒/南縣報導〕「偷來的小貨車變賣都還不止2000元,竟學擄人勒贖案丟包取款,大費周章,真是敗給他了!」
以往的擄車勒贖案都是歹徒偷了車之後,會視車的價值向車主勒索數萬元不等的錢,再指示被害人匯到指定的人頭帳戶。但洪嫌沒有帳戶,無法要求失主匯款,才異想天開學綁架案丟包取款,過程中都以公用電話聯繫,一度還讓被害人先到麻豆交流道附近等消息,確認沒有警方跟監,搞得跟真的綁架案一樣。
丟包取款 為躲跟監
丟包取款屬於立體空間的犯案模式,較易躲避跟監、查緝,一般常見於擄人勒贖的重大刑案,現在卻連擄車勒贖,甚至擄鴿勒贖等,綁匪都群起效尤。
南縣歸仁警方去年偵破一起擄鴿勒贖案,囚住了35隻肉票,綁匪要求被害人交付7萬元,也是指示在福爾摩沙高速公路上丟包,嫌犯一樣逃不了,全部落網。
當時嫌犯以電話聯繫,要失主將錢裝在塑膠袋裡,接著開車上福高,歸仁警分局偵查隊也是一路跟監,最後指示在官田、六甲交界處丟包,被害人照辦,把贖金拋到底下,嫌犯取款後竄逃,仍被事先部署的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