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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信貸坑年輕人? 渣打:規定已說明

2009/02/17 06:0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林姓讀者向本報爆料,指其子向渣打銀行申請信用貸款,銀行卻未說明要收帳戶管理費1萬8000元,提早還錢要付違約金3%,就要他兒子簽名,根本是欺負年輕人無社會經驗。

渣打銀行表示,林先生的兒子是在去年10月向渣打貸款,渣打已將相關權益及規定都向林先生的兒子說明,對保時也說清楚,若缺少此一程序,總行不可能會把款項撥下來,可能是林先生對銀行有點誤會,會再向林先生解釋。

林先生表示,他的兒子向渣打銀行申請40萬元信用貸款,但渣打辦手續時,只一味叫他的兒子簽名,沒有說明任何相關細節,還要收帳戶管理費1萬8000元,年利率還達9.69%,提早還錢還要多付違約金3%,他的兒子借款不到3個月就要還4.5萬元,渣打根本就是看到年輕人剛畢業、無社會經驗就欺負人。

渣打銀行表示,當初林先生的兒子辦理貸款時,公司就向當事人說明在渣打銀行申貸的相關規定、手續費及利率,且在對保時還要再說一次,否則公司不會撥款下來。

渣打指出,經調閱相關紀錄,林先生的兒子曾有一次打電話到銀行來,但卻未提出任何要求,公司會向林先生再次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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