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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前也違停遭拖吊 傷警判刑/違停襲警慣犯 持斧砍女警收押

    2025/12/08 05:30 記者王俊忠、王捷/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督察張翊雋(左一)與南市警友會主任黃于珍(
左二)慰問遭攻擊的黃姓女警(右二)。 (警方提供)

    台南市警局督察張翊雋(左一)與南市警友會主任黃于珍( 左二)慰問遭攻擊的黃姓女警(右二)。 (警方提供)

    台南市林姓男子曾因違規,持刀狂追拖吊車並傷警,六日晚間,林男在東區崇德路與崇德十二街口又因違停遭台南市警一分局員警開單,收單後竟從車內抄出斧頭,朝黃姓女警背、手部揮砍三到四斧,一同到場的郭姓男警見狀回頭與負傷的女警合力壓制逮捕林嫌,訊後送辦;林男因有不服警方開單告發而施暴紀錄,恐有反覆實施之虞而被法院裁定收押。

    男警見狀與負傷女警合力壓制林男

    南市一分局警方昨上午將林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近午開庭後諭知被告涉犯殺人未遂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及逃亡之虞,且對國家司法公權力、社會治安危害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嫌、但未禁見;昨傍晚台南地方法院裁准收押林嫌。

    林男過去有過失傷害紀錄,九年前曾在台南東區因違規停車遭到拖吊,林男持刀並丟刀從後狂追拖吊車,要拖吊車放下車子,與一名吳姓男警發生拉扯與肢體衝突,導致吳員眼、頸與嘴部有多處抓挫傷等傷勢,二〇一六年台南地院依妨害公務對員警施暴罪判四個月徒刑;本月六日晚林嫌再因違停被開罰問題、拿斧頭攻擊女警,是檢方認為有反覆實施之虞的聲押理由之一。

    警方調查,六日晚八點多,黃姓女警員與郭姓男警員一起巡邏時獲報有紅線違停案、到場查處,兩警見違停在路口的車上沒有人,即先拍照、並開逕行舉發白單;不久,在附近買晚餐的四十二歲林姓男子回到停車位置,員警告知「車子違停」、並把白單交給林男。在取締過程,員警未見林男情緒有明顯波動。

    待兩警完成執法、轉身離去時,林涉從車內抽出一把登山、露營用的小斧頭朝女警背後揮砍三、四下,女警轉身阻擋並負傷與男警同事聯手壓制逮捕林男。幸好女警有穿防彈背心,遭攻擊受傷後送醫治療縫合傷口,無生命危險。

    違停的林姓男子(右者)涉持小斧
頭攻擊黃姓女警員。 (民眾提供)

    違停的林姓男子(右者)涉持小斧 頭攻擊黃姓女警員。 (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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